巴西CNV卡内维律所

专利

您在巴西的完整知识产权之旅:从申请到授权

本实用指南重点介绍巴西专利商标局的行政程序,涵盖商标和专利的流程图、关键步骤及截止日期。

谁可以在巴西申请专利?

巴西的工业产权受1996年第9279号联邦法律监管。该法被称为《工业产权法》(LPI),允许任何公民或公司(无论本地或外国)在巴西就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专利(更多相关内容请见下文)。

《工业产权法》第217条规定:“境外居民必须委任并维持一名在巴西境内具有合法资格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拥有在行政和司法层面代表其行事的权限,包括接收传票。”

此项规定不仅适用于在巴西启动专利申请程序,更有助于申请人更高效、更客观地与负责工业产权注册的机构——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进行后续沟通。

因此,有意在巴西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工业产权专家,务必委托一家在巴西境内获授权、可代表其向INPI-BR办理事务的代理机构。

尽管巴西多位专业法官、INPI本身以及巴西工业产权代理人协会(ABAPI)和巴西知识产权协会(ABPI)等机构均支持对工业产权代理人职业进行规范,但在某项公共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后(2014年11月11日发布的第141/2014号决议), INPI不再负责工业产权代理人(API)的资格审查与注册工作。因此,不仅律师或知识产权代理人,任何在巴西境内拥有地址且具备相应资格的自然人或公司,均可作为代理人在该局处理商标及专利事务。

国际法律与条约

在巴西注册专利正变得越来越便捷。该国年复一年地致力于为发明人和国际投资者创造更优越的条件,以将他们的创新成果引入巴西市场。

目前,巴西已签署了主要国际协议,包括《巴黎公约》(CUP)、《专利合作条约》(PCT)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这意味着在巴西的专利申请人将享有以下优势:

优先权原则
在巴西,专利优先权自任何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平等待遇
在巴西申请专利的外国人将获得与当地发明人同等的待遇。

专利申请的独立性
在其他国家获得或被驳回的专利,对巴西的专利程序没有任何影响。

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
检索和初步审查报告有助于在继续申请之前评估专利申请的成功几率。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 (INPI) 是《专利合作条约》(PCT) 下的国际检索局 (ISA),因此,INPI 有权对根据 PCT 协议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并提供国际检索报告,供申请人在不同国家进行专利程序之前评估其发明的可专利性。 除担任国际检索局(ISA)外,INPI还可担任国际初步审查局(IPEA),对依据PCT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进行专利性初步审查。

1996年5月14日颁布的第9279号法律,即《工业产权法》(LPI),规范了巴西工业产权相关的权利与义务。需要强调的是,该国一直在不断完善其知识产权制度。 事实上,巴西设有2019年成立的活跃的知识产权部际工作组(GIPI),旨在协调政府在该领域的行动,并加强包括专利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的注册工作。

2021年3月,巴西正式加入《名古屋议定书》,该议定书规范了获取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以及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无论是否为金钱形式)的相关事宜。加入该议定书是对《生物多样性法》(第13,123/2015号法律)的补充,该法律要求向CGen(巴西遗传资源中心)进行登记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此外,巴西于2024年5月24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外交会议上签署了《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条约》,该条约要求专利申请人披露所使用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的来源。

此外,授权巴西加入WIPO《布达佩斯条约》的立法法令草案(PDL 466/2022)目前正在众议院审议中。该条约旨在简化涉及微生物(如疫苗和药品相关技术)的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现有技术检索

如果您已在其他国家提交了专利申请,即可享受巴西作为缔约国的所有国际协议带来的益处。但若这是您在全球范围内的首次申请,建议您进行专利现有技术检索。

该检索在发明研发阶段乃至专利申请前都至关重要,它不仅能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还能核实是否已有针对其他个人或公司的相同或相似授权或申请,同时收集全球范围内的相关信息。

巴西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才具备可专利性。因此,若现有技术检索发现已有与您申请内容完全相同的注册,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将因不符合新颖性要求而丧失可专利性。

这项先期研究还带来诸多益处,例如能够识别与该发明相关的现有技术。在巴西,《工业产权法》将现有技术定义为“在专利申请提交日期之前,通过书面或口头描述、使用或任何其他方式,在巴西境内或境外向公众公开的一切内容”。

若仅考虑巴西境内的专利申请,需注意: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期或优先权期内(即在巴西提交申请前的12个月内)发生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公开,将不被视为现有技术。有关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网站上的“宽限期”专题(《工业产权法》第12条)。

检索现有技术可证明您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符合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从而为您的首次专利申请(无论在巴西还是国外)提供更大的保障。

专利监控(SENTINEL)

我们提供基于关键词和国际分类的专利文献检索技术监测服务,旨在识别并分析与客户所属行业相关且具有优先级的重要文献信息。

这项被昵称为“SENTINEL”的监控服务具有国际覆盖范围,采用公共及私有检索软件,其数据库涵盖全球范围内的专利及非专利文献。初期将按技术领域分类,提供所申请专利的完整宏观报告。该服务可根据需求进行调整,支持按月、双月或季度提供。

该服务至关重要,因为它为创新型企业和发明人提供了关键信息,为核实特定技术的现状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避免在已有的技术上浪费资源。 通过此方法可获得的诸多益处包括:优化研发(R&D)资源、识别可在国内境内探索且不侵犯专利权的技术、掌握不同领域的技术发展动态、寻找现有技术中的解决方案,以及当然,识别行业趋势。

您可以申请系统及其所有工具的简要演示,其中将通过论据和统计图表展示竞争对手的定位,欢迎联系我们了解更多详情。

巴西的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保护针对现有技术问题提出的新解决方案,该方案需具备工业应用价值和创造性(即不能以显而易见或显而易见的方式从现有技术中推导出来),也就是说,它是对一种新的技术功能效果的保护,该效果可能涉及工业产品和活动。

•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具有实用功能的物体或其部分,该物体或部分呈现出新的形态或结构,且必须是三维的,并包含一项创造性行为(即并非以通常或显而易见的方式源于现有技术),该行为能带来产品使用或制造方面的功能改进,同时该发明还必须能够工业应用。

因此,在巴西,工艺、系统和方法必须作为发明专利获得保护,而非实用新型。

• 增补证书
增补证书是对发明专利所作的改进,即使缺乏创造性,只要其主题具有相同的发明概念;其有效期和报酬遵循“母专利”的日期,它是发明专利的附属物。

• 通过编号识别保护类型 可通过INPI系统在“BR”字母后生成的编号,识别巴西专利申请的性质。

发明专利(此前以“PI”表示)的代码为:BR 10(直接提交的发明申请)、BR 11(通过PCT提交的申请)和BR 12(分案发明申请)。

实用新型(原“MU”)的代码为:BR 20(直接提交的申请)、BR 21(PCT申请)和BR 22(分案申请)。

增补证书(原为 C1、C2 等)的代码为 BR 13。

巴西不可专利的对象

发明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应用性这三项要求。此外,巴西《工业产权法》不将某些发明或实用新型视为可专利对象,例如以下内容不可获得专利:

• 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 纯粹抽象的概念;
• 商业、会计、金融、教育、广告、彩票及检验方案、计划、原则或方法;
• 文学、建筑、艺术和科学作品或任何美学创作;
• 计算机程序;
• 信息的呈现方式;
• 信息的呈现方式;
• 适用于人体或动物体的手术或外科技术及方法,以及治疗或诊断方法;
• 自然界中存在的,或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的自然生物及生物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任何自然生物的基因组或种质,以及自然生物过程。

除《专利法》第10条上述规定外,该法律文件第18条还规定,违反道德、良好风俗、安全、公共秩序和健康的发明不具备专利权;涉及原子核转化以及生物体全部或部分的发明也不具备专利权,但转基因微生物除外,只要其符合专利性要求即可注册。

文件

巴西采用“先申请”原则,即若两人就同一发明提交专利申请,专利将授予先申请者。

巴西的专利注册由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负责,该联邦机构负责对国内的发明进行审查和授权。所需文件包括:

• 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认证);
• 申请人的全名和地址;
• 发明人的全名、国籍、地址及职业;
• 摘要、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图纸的葡萄牙语译本;
• 优先权证明的官方副本(如适用)译为葡萄牙语*;
• PCT国家阶段的国际公布(WO)(如适用且PCT已公布);
• 优先权转让书**(如适用)。

* 优先权文件可由WIPO数字访问服务(DAS)的访问代码替代,但仍须提交存案证书的简易译文、等效文件或关于内容准确性的声明。

INPI-BR仅接受经认证的认证机构(CA)签发的数字签名;因此,并非所有数字签名均被视为有效。

根据《工业产权法》(LPI)第217条,居住在国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指定一名当地代理人。授权书必须授予代理申请人进行行政和司法代理的权限,包括接收传票,否则将面临申请不予受理或注册被撤销的风险。

注意: 如果提交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识别使用的是拉丁字母以外的书写系统,则必须对字符进行转写。

最常需要转写的是阿拉伯文、天城文、希伯来文和西里尔文(例如俄语)。罗马字(日语转写)和拼音(汉语转写)是将语言适配拉丁字母的绝佳方法。

例如,对于土耳其语和匈牙利语等语言,可以使用最相似的字母来准确再现字符,例如,土耳其语字母表中的字母“Ğ”(音素 /t/)和“Ş”(音素 /ʃ/)可以转写为 G 和 S; 德语字母表中的字母“ß”(音素 /s/)可转写为“B”,而后者因发“s”音,也可转写为“SS”。这种转写方式避免了额外要求,从而减少了流程中的延误。

** 转让
若优先权系通过转让获得,或申请人在PCT申请日后发生变更且国际局尚未正式通知该变更(PCT/IB/306),则必须提交转让文件、转让声明或等效文件,并附简明译文;否则将导致优先权丧失。

通过转让获得的优先权必须连同优先权文件一并证明。如果国家阶段的申请人与作为优先权依据的申请的申请人不同,则必须提交一份由被转让优先权的所有持有人签署的、证明优先权转让的文件副本。该文件必须翻译成葡萄牙语(无需公证/认证)。

无论是否收到通知或要求,转让文件均须在进入巴西国家阶段后60天内提交。

此外,根据《PCT实施细则》第4.17(iii)条的规定,也可通过表格VIII(iii)中的声明来证明转让,但须由所有权利人签署。

如未提交主张优先权的转让文件,将导致优先权丧失。若提交的转让文件存在任何瑕疵,将发出要求更正该缺陷的通知。

后续文件

如果申请时未提交授权书、优先权文件、优先权转让书或申请书译文,可在首次提交之日起 60(六十)天内提交。

重要提示:如果在进入国家阶段时,至少未提交翻译成葡萄牙语的权利要求书或《 》说明书,则该国际申请将被视为在巴西撤回,无论是否收到任何通知或要求。

联盟优先权

主张优先权的期限为自国外申请日起12(十二)个月。

宽限期(《专利法》第12条)

宽限期在特殊情况下为专利申请前 12 个月内披露的发明提供保护。这意味着,如果披露是由发明人本人或直接从发明人处获得信息的第三方进行的,那么在这 12 个月内披露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将不被视为现有技术。 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可能要求发明人就该公开情况提交声明,包括形式、地点和日期等细节,无论是否附有证据,该声明也可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

申请人在国家阶段申请中可注明发明人进行的公开信息,此情况不会影响该发明在巴西的新颖性。但并非所有国家都接受该宽限期,且具体时限和适用条件因国而异。

为避免问题,建议在提交专利申请前不要披露发明,尤其是在有意在国外注册专利的情况下

宽限期的实际应用

我方客户于2013年提交的一份专利申请最初被INPI驳回,该局主张该发明已在巴西专利申请提交前约3个月被另一家公司通过YouTube频道公开。因此,我们援引宽限期进行辩护,并成功获得撤销驳回决定,使申请获准。

内部优先权(《专利法》第17条)

内部优先权允许在巴西提交的初始专利申请,通过在12个月内于巴西提交的新申请进行改进。这适用于最初在巴西提交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前提是初始申请尚未公布且未主张优先权。新申请必须由同一申请人或其继受人提交,并须包含对先前申请的引用。

值得注意的是,内部优先权不影响或延长国际优先权的期限,因此,国外专利申请必须在首次申请提交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

该制度仅确保新申请在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BR)不因先前申请而受到新颖性方面的影响,该先前申请将被视为已正式提交。然而,内部优先权仅适用于初始申请中披露的主题内容,并不延伸至发明的新信息。此外,由先前申请分案而来的专利申请不能用于主张优先权。

费用

由于注册流程的不同阶段(如提交申请、技术审查及年费)适用多种费用,计算巴西的专利费用是一项复杂的任务。

尽管如此,巴西的费用显然远低于国外。这使得巴西的专利申请对希望以较低财务负担保护其创新的发明人和企业更具吸引力。

在巴西本土专利专业咨询机构的支持下,可以获得关于费用的更准确、更详细的信息,这些费用会根据申请的专利类型(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而有所不同。提交申请时,联邦费用如下:

A) 发明、实用新型、发明补充证书的国内申请;以及进入PCT国家阶段:

– 法人实体*:175 巴西雷亚尔(约合 35 美元);

– 自然人(巴西及外国)70 巴西雷亚尔(约合 14 美元)。

B) 提前公布(如需):

– 法人*:175 雷亚尔(约合 35 美元);

– 个人(巴西及外国)70 雷亚尔(约合 14 美元)。

* 仅限巴西居民:微型企业、个体微型经营者及小型企业、合作社、教育和研究机构;非营利实体以及公共机构可享受60%的费用减免。

C) 对于实用新型(380 雷亚尔,法人)和增补证书(190 雷亚尔,法人),审查费为固定金额,与权利要求数量无关。发明专利在 10 项权利要求以内为固定金额,每增加一项权利要求需额外支付费用,具体如下:

– 10项(含)以下权利要求:590巴西雷亚尔(法人)。

– 超过10项权利要求:第11至15项权利要求每项加收100.00雷亚尔;第16至30项权利要求每项加收200.00雷亚尔;第31项及以后每项加收500.00雷亚尔。

因此,以一项包含20项权利要求的专利为例,费用总额为2,090巴西雷亚尔,即:590巴西雷亚尔(前10项)+ 500巴西雷亚尔(第11至15项)+ 1,000巴西雷亚尔(第16至20项)。

联邦税费的完整清单可查阅以下链接:

注: 在缴纳技术审查费之前,可以对权利要求书进行自愿修改。缴纳该费用后,仅接受为符合要求或缩小保护范围而进行的修改。

审查周期

平均审查时间为5至6年。不过,INPI提供优先处理选项,例如:涉及假冒伪劣的申请、PPH(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申请人年满60岁或患有身体或精神残疾,甚至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 有关加速专利审查选项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s://cnv.gma.vip/speeding-up-patent-examination-in-brazil/

自2024年1月起,INPI-BR已采用新的专利申请裁决排队标准。待裁决案件的处理顺序不再依据申请提交日期,而是依据案件审查请求的提交日期。

根据INPI的三年期(2024至2026年)战略规划,该机构制定此项规定的目标是:在2026年将专利申请审查积压量减少至两年以内,并针对《专利法》(LPI)第32条所限定的、以技术审查请求日为基准的自愿变更程序,确立新的运作机制。

目前,国内申请(居民)的裁决时间为自提交之日起4.57年;国内阶段申请(非居民)为6.03年;自请求审查之日起为3.22年(来源: https://www.gov.br/inpi/pt-br/servicos/patentes/relatorios-gerenciais).

由于向INPI提交的专利申请中约80%来自非居民(PCT),因此该类申请人的审查时间往往会大幅缩短,因为INPI会在技术审查费支付后将所有申请合并到一个队列中。

预付审查费有什么好处?

在后期缴费的申请人之前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多年来,积压案件往往大幅减少,这将在决定时间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我们必须记住,技术审查费的缴纳在首次审查请求列表中排名第三。排在它之前的是优先权程序和已获得 INPI 初步意见的请求。

预先缴纳审查费有哪些弊端?

如果专利申请尚未成熟(可能在一年内进行内部优先权主张,或根据其他知识产权局的审查结果进行自愿修改),则可以推迟支付审查费,最长可延至自申请日(或国际申请日)起36个月。

注: 若已缴纳审查费,且客户未来有意申请国内优先权,则需另行缴纳第二笔审查费(用于国内优先权申请)。

我们应如何分析是否应预先缴纳审查费?

鉴于请求的稳健性(说明充分性)及请求策略,请参考上述优缺点并联系我们。

有效性

鉴于该请求的充分性(说明充分性)及请求策略,请参阅上述优缺点分析,并联系我们。

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15年

注: 《工业产权法》(LPI)第40条的唯一款规定了两种不同的专利有效期: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自授权日起至少10年;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15年,自授权日起至少7年。

然而,2021年,联邦最高法院(STF)通过第5529号违宪直接诉讼(ADI)裁定该条款违宪。因此,巴西专利的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不再以授权日为基准。但目前仍有部分专利是在该条款有效期内授权的,因此需对每个案件进行单独核查。

巴西专利申请的各个阶段

在巴西注册专利看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不熟悉INPI-BR系统的外国发明人和投资者而言尤为如此。

然而,了解申请流程并获得当地专业且个性化的支持,对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以下是巴西专利申请的步骤:

1. 申请材料的准备
在向INPI提交专利申请前,必须准备好所有必要文件,包括:

发明的详细说明;
技术图纸(如适用);
界定所需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
发明摘要。

2. 申请提交

填写申请表;
缴纳初始费用;
文件登记。

3. 形式审查
若审查员发现任何需调整的形式要件,在申请公布前,INPI可发出补正通知,申请人须在该申请公布后的首个工作日起30(三十)个日历日内予以补正。

4. 申请公告
申请提交并完成形式审查后,将在优先权日或申请日起18个月后于《工业产权公报》(RPI)上公布,向公众公开。此步骤使第三方能够了解该申请并提出异议。通过支付额外费用,可以提前公布申请。
需注意,在巴西,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不会在申请公布后60(六十)天内开始。

5. 针对第三方主张的抗辩
针对第三方申请提交支持证据并无具体截止期限。
自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审查结束前,允许提交支持审查的文件和信息,例如证明缺乏创造性或新颖性。
请务必留意“审查时间”部分所述的截止期限,并尽早提交补充材料。

6.技术审查
巴西专利申请若需进行技术审查,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日(或国际PCT申请日)起36个月内向INPI提出审查请求并缴纳相应费用。

若未在截止期限内缴纳技术审查费,申请将被归档;但可在申请日起60天内,通过缴纳特定费用并申请技术审查来恢复申请,否则该申请将被最终归档。

在此阶段,将分析现有技术,核查专利性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应用),并审查权利要求和说明书。若未申请技术审查,专利申请将被归档(可在遵守法定时限的前提下恢复)。

巴西专利的技术审查结果将公布于《专利公报》(RPI)。若存在待解决的问题,INPI将发出形式或技术要求,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在分析所有答复及文件后,INPI将作出决定。若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则授予专利;否则,申请可能需满足行政或技术要求。

6.1 初步技术要求(第6.22号和第6.23号命令)

第6.23号命令是基于其他国家专利局或组织所进行检索结果的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在90(九十)天内就国外指明的文件(专利及非专利文件)作出答复。 需特别注意的是,2017年1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专利申请均需遵守此类要求;但在此阶段,INPI-BR尚未进行技术审查。

第 6.22 号命令是针对未包含其他专利局检索报告中提及的文件,但经 INPI-BR 检索的申请所提出的要求。

如果未在截止日期前对初步要求(第 6.22 号和第 6.23 号命令)作出答复,该申请将被最终归档。

6.2 技术要求(第 6.1 条)

当审查员确信发明符合专利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应用性),但仍需进行技术调整才能获得专利授权时,INPI-BR 将发出 6.1 号通知,遵守该要求的期限为 90 天。

若未对技术要求作出回应,将导致专利申请被最终归档。

6.3 技术意见(第 7.1 号通知)

如果满足任何专利性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应用)或申请的任何专利性条件(发明单一性、说明书充分性、权利要求清晰和精确),审查员将通过第 7.1 号通知发布技术意见。

对意见的答复必须在《工业产权公报》(RPI)公布裁决之日起 90 天内提交,否则将导致申请被最终归档。

在巴西的实践中,与北美等地区的做法不同,通常不会等待审查员发出超过两份意见书。如果审查员对针对某份意见书所提出的异议陈述中的论点不以为然,则该请求将被驳回(第 9.2 条)。

审查完成后,将发布决定,批准或驳回专利申请。

7.1 驳回(第 9.2 条)

如果申请被驳回,可在驳回通知公布之日起 60(六十)天内对驳回决定提出上诉。上诉由 INPI 主席裁决,从而结束行政程序。

关于为克服一审审查中提出的异议而对权利要求框架进行的限制性修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对权利要求框架的修改必须与审查员在一审中指出的障碍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上诉中的抗辩理由必须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理由相关。

b. 仅可提出那些在逻辑上属于被驳回权利要求框架的限制性衍生内容的修改。在一审中已讨论但未被采纳的事项,不得在上诉阶段提出。

c. 仅允许采用从属权利要求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或源自独立权利要求与相关权利要求组合的限制。源自说明书但未在争议的权利要求框架中明确表述的限制将不予接受。因此,若说明书中描述的内容未包含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则不得用于限制权利要求框架。

d. 上诉阶段不接受关于改变权利要求性质的请求,除非该变更已在第一审阶段提出且被不当驳回。建议在第一审阶段即提出此类请求。

e. 西班牙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允许在上诉阶段提交文件以证明创造性,例如实验室测试报告。

7.2 授权(第9.1条)

若申请获准,须在授予之日起60(六十)天内缴纳费用。若逾期,仍可在该期限届满后30(三十)天内缴纳,但需支付额外费用。若未及时缴纳授予费,该申请将被最终归档。

7. 专利授权与专利证书的签发

授权后,INPI将签发专利证书,该官方文件证明专利已在巴西获得授权,并详细列明授予专利权人的权利。

需特别注意的是,为维持专利在巴西的有效性,必须在专利有效期内缴纳年费,否则专利可能失效。

年费

专利维持费需每年缴纳,自国内申请或国际申请(若为PCT申请)的第3年起开始缴纳。

例如:2024年6月30日提交的PCT(国际申请)。需从2026年6月30日(专利第3年)起至2026年9月30日(3个月期限)内缴纳年费。若未在截止日期前缴纳,仍有6个月的宽限期可在特别期限内完成缴纳。

关于国家阶段,当国际申请在巴西进入国家阶段且首年年费已过期时,必须在进入国家阶段之日起3(三)个月内完成缴费。剩余年费将根据PCT申请日进行计算。

例如:优先权日为2024年1月15日,PCT申请日为2024年1月16日。进入国家阶段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但年费缴纳期限自2026年1月16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 如果国家阶段在截止日的最后一天(即2026年7月15日)完成,年费缴纳截止日将已过期,但根据法律规定,该截止日实际上应为2026年10月15日(即国家阶段完成后的3个月)。 下一期年费的缴纳期限应为2027年1月16日至2027年4月16日,以此类推。

若未缴纳年费,该申请将被归档/注册失效。但在归档或失效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若在特别期限内缴纳恢复费及年费,仍可恢复专利。超过这3个月后,申请将被最终归档(或注册失效)。

年费在申请时金额固定;若涉及注册,金额则根据注册所在年度计算

注: 部分国家(如美国)仅要求在专利授权后缴纳费用,但巴西并非如此。

申请的单一性(《专利法》第22条和第23条)

根据《专利法》第 22 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涉及一项发明或一组相互关联的发明,这些发明应构成一个单一的发明概念。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涉及一个主模型,该模型可以有几个不同的要素,但必须保持对象的技术功能和实体统一性,如《专利法》第23条所述。

分案令

在巴西,专利申请可在初审结束前,经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裁定或应申请人请求,分割为若干份申请。分割后的申请将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及优先权(如适用),且INPI不接受已分割申请的再次分割。

分案申请将被视为处于与原申请相同的程序阶段,且每项分案申请均须缴纳相应的费用。

若分割将导致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不完整或产生重复保护,则不允许对仅包含一项发明或单一实用新型的申请进行分割。分割申请必须与原申请具有明确关联,且不得包含超出原申请公开范围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则的分割申请将被驳回。

鉴于此(存在被归档的风险),且在巴西,只要保持相同的发明概念(发明单一本质),同一项发明中可以主张工艺、方法、系统和产品,因此最好等待INPI审查员提出要求后再对申请进行分案。

说明书充分性(《专利法》第24条)

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必须清晰、完整地描述发明对象,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重现该发明。说明书必须提供实现该发明的充分细节,并在必要时指出最佳实施方式。

巴西的一项特殊要求是,根据第30/13号规范性指令,如有必要且附有图纸,应引用图纸中的参考标记、使用示例和/或比较表,并将其与现有技术相关联。

对于实用新型,必须参照图纸中的参考标记,以连贯、准确、清晰且充分的方式描述该模型,并说明可能的变体。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初步审查要求中提及的审查机构/主管部门未对说明书的充分性提出质疑,则视为已满足《专利法》第24条的规定。然而,如果审查员仍认为存在与INPI《专利申请审查规范性指示》和《审查指南》相关的违规情况,涉及说明书充分性不足的问题,则必须将其与《专利法》第24条相关联。

当对专利申请的实际实施至关重要的生物材料无法在说明书中充分描述且未向公众公开时,必须通过将该材料寄存于INPI授权或国际协议指定的机构来补充说明书。需注意的是,如果说明书中未包含生物材料寄存的信息,审查员可能会要求提供。

根据《巴西专利手册》,该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不仅理解发明及其参考资料,还掌握申请时可获得的一般技术知识的人员( )。

权利要求的清晰度与精确度(《专利法》第25条)

根据《专利法》第25条,“权利要求必须以说明书为依据,阐明申请的特征,并以清晰、精确的方式界定受保护的主题”。

在巴西,权利要求不仅必须清晰、准确地界定待保护的特征,还必须以肯定方式表述,并得到说明书的充分支持。因此,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如附图所示”或“如说明书所述”等表述。此外,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关于操作、简单用途或优点的说明性文字,也不得包含“其特征在于不包含[…]”等表述。

因此,若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存在混淆或不明确之处,则需对其进行重写,使其表述更为清晰、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并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不精确的表述。

为避免因权利要求缺乏清晰度和精确度而导致侵权,对于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源代码片段(违反《专利法》第10条第V项)。此外,产品权利要求必须主张所使用的技术手段,而方法权利要求则应主张一组操作步骤。

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引用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前提是该引用不影响权利要求的清晰度。

其他建议可参见《根据巴西标准编写报告和权利要求的建议》。

自愿修改和补充材料(《专利法》第32条)

根据《专利法》第 32 条,只要修改内容仅限于申请中最初披露的内容,且是为了更好地阐明或界定专利申请,申请人在提出审查请求之前均可进行修改。

换言之,在缴纳技术审查费之前可以进行自愿修改,因为缴纳该费用后,仅为满足要求或缩小保护范围而提出的修改才会被接受。 2024年4月1日之后,将不再接受二审阶段的修改。需注意的是,有时从权利要求中删除某项要素(例如化学化合物)反而可能扩大保护范围,因此在提交审查请求前,务必仔细研究所有拟进行的修改。

上述条款还限制了巴西境内修改的范围,因为修改必须局限于申请中最初披露的主题内容。在巴西,添加原始申请中未包含的发明数据、参数或特征被视为主题内容的增补,因此,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表中插入信息是一项需要极度谨慎、专业和注意的工作,以免违反巴西法律。

例如,在专利原始申请提交后添加成分或指定必要材料,会被视为主题事项的增补,因此不予接受。然而,如果该修改内容包含在说明书中,则在审查日期之后,该变更将被接受。

最后,关于彩色图示,只有当其是图形化呈现所请求对象的唯一可行方式时,才被接受。 若其质量不达标,遗憾的是将无法要求重新提交,因为这可能存在增加内容的风险。因此,在巴西提交申请前,必须仔细审查图纸。

无效

违反法律授予的专利将被视为无效,且若其余权利要求本身具备可专利性,则无效仅可能影响部分权利要求。无效具有追溯效力,追溯至申请提交之日。此外,若专利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发明人可在法院主张授予该专利。

若专利不符合法律要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4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专利主题超出原始申请的内容范围,或缺少任何必要形式要件,则该专利将被行政宣告无效。 无效程序可由主管机关依职权启动,或由任何利害关系人在专利授予后6个月内提起;即使专利已失效,行政程序仍将继续进行。 专利权人将收到通知,要求其在60天内作出答复,该期限届满后,INPI将出具意见书,并允许提交补充答复。无论是否收到答复,该程序均由INPI主席作出裁决,从而结束行政程序;但该事项仍可在法院进行审理。

专利无效诉讼可在专利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由INPI或任何利害关系人提起。在法律诉讼中,亦可随时以专利无效作为抗辩理由。 若满足特定程序要求,法官可中止专利效力。鉴于INPI系联邦机构,该诉讼必须向联邦法院提起(依据《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45条,第13,105/2015号法律)。被告自收到传票之日起有60天时间进行答辩,最终裁决作出后,INPI将发布公告以通知第三方。

专利的失效与实施

专利授予后3年内,专利权人必须在巴西开始实施或商业化该产品。否则,为维持其权利,需向任何有兴趣的第三方授予实施许可(强制许可)。若专利未被实施,且自首次强制许可起2年后仍无正当理由说明未使用,该专利可能因期限届满而失效。

与无效程序类似,即使申请人撤回申请,INPI仍可应请求启动专利失效程序。但该程序不具有溯及力,因此失效决定自请求提出或正式立案之日起生效。专利权人须在60(六十)天内作出答复,并提交关于发明实施情况的证据。

《专利合作条约》(PCT)——巴西的特殊规定

INPI一直致力于制定策略以缩短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曾几何时,一项申请获得授权的平均时间约为8至10年。凭借现行程序,这一时间已得以大幅缩短。

自2019年实施“积压案件清理计划”以来,加速审查计划及 初步审查要求的建立,已使积压案件数量减少约98%。该数据基于2024年更新的统计信息,可在INPI官方网站查阅。

巴西设有多种优先专利审查程序,包括基于申请人身份、申请主题在巴西国内的法律地位、所涉技术以及国际合作等因素的优先审查。所有相关信息均可在此处查阅。

除加速审批流程外,部分选项还为相关方提供了更强的法律确定性,从而激发了国内商业关系的创新活力,并推动了绿色技术及严重疾病治疗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进展。这种激励措施对科技产业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对投资于巴西医疗健康领域的企业——巴西被视为拉丁美洲最大的医疗健康市场。

加速计划、统计数据与积压案件

巴西是《专利合作条约》(PCT)的缔约国,因此该国接受PCT的国家阶段申请。以下是巴西在该条约方面的具体规定。在巴西提交的大多数专利申请均以PCT作为入境途径。

巴西进入国家阶段的截止期限:

自最早日期起30个月内(最早优先权日,或对于未主张优先权的PCT申请,则为国际申请日)。

个人申请人提交申请时,联邦费用可减免60%。

审查

进入国家阶段的受理审查仅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期满后开始。但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3.2条,若申请人作出明确声明,审查可在该期限前启动。

如果申请尚未进行国际公布(WO),则进入国家阶段的可受理性审查将推迟到公布之后进行。

PCT保留条款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巴西对该条约提出了保留意见,相关内容可直接在WIPO网站上查阅。我们特别强调关于权利恢复及优先权恢复的保留条款(《PCT实施细则》第49ter.1(g)条和第49ter.2(h)条)。

恢复进入PCT国家阶段的权利(PCT第49.6条)

必须牢记:即使WIPO已批准优先权的恢复,该权利在巴西也不会自动生效,即即使WIPO已接受优先权的恢复(例如:PCT申请的优先权主张日期在12个月之后),INPI-BR也无义务予以接受。

因此,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出恢复国内权利的请求,并需缴纳90巴西雷亚尔(约合18美元)的额外联邦费用。

2021年8月23日的第39号INPI行政法令第22条规定 第22条规定,当未遵守30(三十)个月期限时,根据《PCT实施条例》第49.6条,申请人可请求恢复在巴西进入国家 阶段的权利(需支付上述额外费用),并附上证明文件,证明未执行相关行为是无意的,或者尽管已采取了情况所要求的预防措施,但仍发生了该情况。 此类请求的期限为2(两)个月,自导致未能遵守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或12(十二)个月,自《专利合作条约》前述条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以较早届满者为准。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4.1 (iii) 之规定,视为撤回。

在《意见书/INPI/PROC/DICONS/第43/2003号》、《备忘录/INPI/PROC/DICONS/第500/2004号》以及《备忘录/INPI/PROC/DICONS/第530/2004号》中, 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BR)指出,关于当事人之间缺乏沟通的指控并不构成恢复权利的合理理由,因为此类疏漏被视为“申请人内部控制的失职”。

自愿许可

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可就专利的实施订立许可协议,被许可人可获得专利权人授予的全面授权以维护该专利。该协议若要对第三方产生效力,必须向INPI进行登记;然而,为证明专利使用的有效性,巴西并不要求该协议必须进行登记。

对被许可专利所作的任何改进归创新者所有,但另一缔约方对其许可享有优先权。

强制许可

在某些情况下可授予专利强制许可,例如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或未在巴西境内实施专利主题。申请此类许可时,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有合法利益,并具备有效实施专利主题的技术和经济能力,且应优先考虑国内市场。 若专利权人能证明存在正当的未使用理由,或已为实施该专利进行实质性准备,则不予授予强制许可。

在发生国家或国际紧急情况时,若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无法满足相关需求,可依职权临时授予非独占性许可。此类许可始终为非独占性,且不允许再许可。专利权人的报酬将根据许可的经济价值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授予流程将包含具体的时限和要求,以确保其符合具体情况。

姓名/公司名称及地址变更

若需变更巴西专利申请或注册中的姓名、公司名称或地址,须向INPI-BR提交证明变更的文件,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公司章程(或商业登记摘录、注册许可证等),视具体情况而定。此外,若通过律师办理变更,还需提交一份载明申请人/权利人新信息的授权书。 每项申请或注册需缴纳7巴西雷亚尔(约合1.4美元)的联邦费用。

公司名称与地址的组合对于INPI识别外国 申请人至关重要。若申请人的名称或地址存在不一致,或证明变更的文件仅描述其中一项(仅公司名称或仅地址),则可能会收到补正要求。

需特别注意:若提交文件为外文文件,且非葡萄牙语版本,则必须经过公证、领事认证(或加盖海牙认证章),并由宣誓翻译员进行翻译。

所有权转让

专利可转让给自然人或法人。转让原因多种多样,例如转让(无偿或有偿)、合并、分立、销售函、遗嘱继承或法院判决。联邦费用为每项程序或登记90巴西雷亚尔(约合18美元)。

在转让(最常见)的情况下,须提交由各方签署的转让文件,无需见证人签名。若通过法院命令(例如裁决)进行转让,则由司法机关根据法院诉讼程序提出申请。

外国文件必须经过公证、认证(在领事馆或办理海牙认证),且若非葡萄牙语,须由宣誓翻译员翻译。如有当地律师,还需提交载有持有人最新信息的授权书。

重要提示:INPI-BR不记录各共同所有人的出资比例。该机构仅对转让进行登记,不具体说明权利的具体划分或各人在该流程/注册中的参与比例。

代理人变更

根据《专利法》(LPI)第217条规定,境外住所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指定一名当地代表,否则将导致申请无法提交或注册被撤销。

如需变更代理人,须提交一份授权书,该授权书须包含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及司法代理的权限,包括接收传票的权限。联邦费用为90巴西雷亚尔(约合18美元)。

该授权书无需公证或认证,扫描件即可。请务必注意,INPI-BR仅接受经认证的认证机构(CA)签发的数字签名;因此,并非所有数字签名均被认可。

根据巴西标准准备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提示

《专利法》(LPI)、第30/2013号和第31/2013号规范性指令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确立了通用规则,用于阐释并遵守《专利法》关于专利说明书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在巴西准备专利申请及修改权利要求框架的一些建议。

权利要求的撰写必须遵循特定规则。 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BR)建议从发明标题开始,随后通过引言描述所主张主题的本质特征(这些特征在现有技术中已为人所知)。接着,必须使用“其特征在于”这一单一表述来引入希望获得保护的技术特征。只要权利要求由同一发明概念连接,即可包含一个或多个类别,例如方法和产品。

一般而言,INPI-BR不接受仅通过预期结果来描述发明的权利要求,尤其是当这些权利要求仅限于解决技术问题时。专利申请的摘要必须包含50至200个单词,且 最长不超过25行。

关于术语,请注意在权利要求中禁止使用“大”、“宽”、“强”等相对术语,除非该技术领域已确立例外情况。一些模糊词汇和表述的例子包括“约”、“实质上”、“大约”等,无论是否被视为与发明相关,这些在权利要求中均不被允许。 使用“优选”、“例如”、“诸如”、“更具体地”等表述时需谨慎,以免造成含义模糊,因为这些表述对权利要求不具有限制作用,且被理解为可选的。

对INPI而言,另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是“由……构成”和“由……组成”等表述(或相关术语)的使用,此类表述会限制发明的定义。另一方面,还有一些术语能使发明的定义保持开放性,例如“包含”、“含有”、“涵盖”和“包括”。

通常情况下,禁止在权利要求中使用注册商标,因为无法保证与商标或类似表述相关的特征在专利有效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外观设计

图纸中的每个部件或要素必须通过数字标注加以标识,且该标注必须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均予以详细说明。仅当彩色照片是图形化呈现申请对象的唯一方式时,才予以接受。

序列列表

当发明涉及分子(例如蛋白质、核苷酸、氨基酸)时,必须通过序列列表提供其生物序列。该列表必须以 TXT 或 XML 格式提交,并符合 2020 年 12 月 21 日颁布的第 405 号 INPI 条例的规定。 ST.25标准在巴西的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采用WIPO ST.26标准可确保生物序列以标准化且兼容的方式呈现,从而便于不同数据库之间的分析、验证和比较,并使巴西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遗传资源的获取

2015年5月20日颁布的第13,123号法律确立了巴西国家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规则。该法律规定,任何获取这些资源的行为均须事先获得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CGEN)的授权,并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管理系统(SisGen)中进行登记。 该法还规定,对源自这些资源的发明授予知识产权,须以遵守既定规则为前提。